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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酒驾、醉驾!成都交警曝光三起典型违法案例

9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公安交管七分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成都交警七分局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加强超载、酒醉驾违法打击整治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2026年8月26日16时23分许,杜某某驾驶川A15***D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天府新区213国道2280公里时,被七分局执勤警力拦下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有超载的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过磅称重。经称重,该车总质量为54.01吨,核定载质量为31吨,超载23.01吨,超载74.23%。因驾驶人杜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70%以上、100%以下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杜某某处以1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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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的货车

2026年9月2日14时20分许,杨某某驾驶川ZRY***小型轿车行驶至天府新区万安街道新万路铁路桥下穿路段时,被七分局执勤警力挡获。经执勤民警现场对杨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3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3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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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的杨某某

2026年9月3日22时45分许,卿某某驾驶川A9***8小型轿车行驶至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南路美岸小学门前路段时,被七分局执勤警力挡获。经执勤民警现场对卿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将卿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并对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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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卿某某

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酒后驾驶、货车超载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交规、安全驾驶,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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