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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700元交通费不算工资?山东高院一纸再审裁定:必须算!且二审“闭门判案”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黄长勇律师

 

在淄博一个寒冷的冬夜,殷珑珑坐在书桌前,台灯下摊着一叠泛黄的工资条。她的手指轻轻划过“交通补贴:700元”“医疗包干费:166.67元”“取暖费:166.67元”这些熟悉的字眼——这些钱,她每月都按时收到,从未间断,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打官司的关键。她在国元证券淄博人民西路营业部工作多年,离职后因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与公司产生分歧。

一审、二审法院均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将上述固定发放的补贴排除在外,导致其应得的赔偿金额被大幅压缩。她不甘心,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22年10月11日,山东高院作出裁定:原审工资计算错误,应计入全部应得货币性收入;且二审未调查询问即迳行判决,程序严重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指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这个看似技术性的裁定,实则撬动了劳动法实践中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核心问题:到底什么才算“工资”?很多人以为工资就是银行卡里到账的那笔钱,但法律上的“工资”远不止于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注意,是“应得工资”,不是“实发工资”。“应得”意味着税前总额,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所有常规性、对价性货币收入;而“实发”则是扣除了个税、社保个人部分后的净额。

本案中,殷珑珑的交通费、医疗包干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并非临时福利或事后报销,而是连续多年、制度化、固定发放的薪酬组成部分,工资条上单独列项,银行流水清晰可查。这些费用,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因履职产生的通勤成本、健康保障、季节性工作环境补偿的对价支付,完全符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津贴和补贴”的法定定义。将其排除在工资总额之外,无异于系统性压低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基数,进而影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病假工资、工伤待遇等一系列衍生权益的计算。

山东高院在裁定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原审以2020年7月、8月的实发工资作为计算依据,导致月平均工资数额不当。”这一认定,不仅纠正了个案错误,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用人单位不能再用“实发工资”偷换概念,规避法定责任。然而,比实体错误更值得警惕的,是本案暴露的程序空转问题。

根据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只有在“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确认无新事实、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不开庭审理。这意味着,开庭是原则,书面审是例外;即便书面审,也必须履行“阅卷+调查+询问”三步骤,以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

但本案二审法院自2021年1月立案,至2022年1月作出判决,整整一年时间,从未联系殷珑珑或其代理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询问或调查,直接依据一审卷宗迳行裁判,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判决书。这种“闭门判案”模式,表面上提高了效率,实则架空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你连解释自己为何认为补贴应计入工资的机会都没有,判决就已落定。

山东高院对此毫不留情地指出:“二审法院未经过对涉案各方当事人调查询问……审理方式和程序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据此认为剥夺其辩论权利的再审事由依法成立。”这一裁定,是对司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倾向的有力纠偏。它宣告:程序正义不是装饰品,而是公正裁判不可或缺的基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可参与、能辩驳的方式实现。殷珑珑的坚持,不仅为自己争取了应有的补偿,也为千千万万劳动者厘清了一个基本规则:别小看每月几百块的补贴,它可能是你未来经济补偿、病假工资、甚至退休金的计算基石。很多劳动者在离职时只关注“N+1”怎么算,却忽略了“N”的基数是否准确。一旦工资构成被人为缩小,所有衍生权益都会随之缩水。

因此,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养成“工资条存档”的习惯,每月务必索要并保存加盖公章的工资明细表,确保交通、通讯、餐补、高温、取暖、医疗包干等项目清晰列明;若公司拒给,可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书面索要,并保留记录。同时,要核对银行流水与工资条的一致性,所有收入项应能匹配。

在仲裁或诉讼中,应明确援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要求将所有常规性货币收入纳入月平均工资计算,并可自行制作《月平均工资计算表》,逐项列明依据。此外,若遭遇二审法院未开庭也未询问的情况,应敢于在上诉状或再审申请中明确提出“程序违法,剥夺辩论权”,并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76条及第207条第(九)项作为依据。

殷珑珑案标的额或许不大,但其示范意义极为深远。它警示企业不能再用模糊的工资构成规避责任,也唤醒劳动者对自身薪酬结构的重视。更重要的是,它重申了“程序正义”的不可妥协性——再小的案件,也值得被认真对待;再普通的劳动者,也应享有完整的诉讼权利。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反复强调的:“小案事不小,民生无小事。”

殷珑珑的故事,是一个普通劳动者用坚持守护尊严的故事。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是固执地相信:法律写的每一个字,都应该落在实处。而山东高院的这份再审裁定,正是对这种信念的最好回应。它告诉我们:正义不会自动降临,它需要有人去追问、去坚持、去较真。作为执业多年的劳动法律师,我始终相信:每一张被认真对待的工资条,都是法治进步的一块砖石;每一次对程序正义的坚守,都是司法公信的一次加固。如果你也正面临类似的工资计算争议,请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站在认真的人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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