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众所周知,著作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实践中要是有对著作权进行侵犯的话,此时侵犯著作权赔偿标准具体又是怎样的呢?

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有以下三点标准:

1、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为,以上两个数量乘以复制品的单位利润的结果;

2、如果难以计算实际损失的,也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金额计算;

3、如果实际损失和侵权违法所得都无法计算时,可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赔偿金额计算。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则由法院判决具体的赔偿数额。

【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1号楼郦城果岭

黄律师:15901259857   孙律师:18010140030

15901259857@163.com

版权所有   2020 元都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0043422号

元都官方微博: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元都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华大网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