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股东借款的风险与对策

公司财产虽然来源于股东,但独立于股东,非经法定程序,股东不得从公司借款。一旦借款,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借款会承担哪些法律风险呢?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法律风险

1、借款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和股东均为相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财产不得混同,股东不得以借款形式随意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债权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股东以借款方式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虚构债权债务关系,逃避债务,或者一人公司以借款的方式频繁与公司进行交易,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构成抽逃资金

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抽回其出资的,则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3、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

在公司的实际经营过程中,一些股东往往会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资金作为资本牟取利润:比如进行项目投资;或者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赌博、行贿、走私等非法活动;或者其主观目的是向公司借款,但并未按照相关程序,也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后长时间未归还。这些行为均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及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之规定,构成犯罪。

借款股东明知是单位的资金而非法占有、使用,可以根据其责任形式的不同,进行定罪处罚——如果是暂时占有、使用单位资金的故意,则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行为人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则成立职务侵占罪。

股东怎样借款才合法有效?

1《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向他人出借款没有规定,对股份公司向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借款作出禁止性规定,即便是经过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了决议,也因违法而无效。

2股东向有限公司借款,要看章程中是否有禁止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规定。

3借款应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企业内部决议程序进行,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同时,借款的股东应当在决议表决时回避。

4股东向公司借款,要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就借款的额度及利息、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及担保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5为避免公司发生税务风险,建议在借款当年的1231日前归还借款,归还后仍有借款需求的,可以在下一年再向公司借款。如果该笔借款为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保留好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证据。

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法院应予支持……(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1号楼郦城果岭

黄律师:15901259857   孙律师:18010140030

15901259857@163.com

版权所有   2020 元都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0043422号

元都官方微博: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元都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华大网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