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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可以强制执行吗




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可以强制执行,既然强制执行,就不需要被执行人签字,一方凭法律文书,单独到房管局就可以办理过户产权。


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继子女、同居者等继承问题,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二)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


1994年后法律对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对死亡一方尽了较多义务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的情况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人配合完成过户。如果继承人不配合过户可以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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