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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支付房租,如何计算损失?
迟延支付房租,如何计算损失?
黄长勇、张红星 北京元都律师
房屋租赁,承租人到期不支付租金,没约定违约金或利息,如何计算损失?元都律师根据法律和实践,总结如下:
房屋租金逾期支付,预见到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者认为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即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