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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与诈骗的区别
借贷与诈骗的区别
孙思嘉 北京元都律师
民间借贷是借款人向他人开具借条等借款凭证、许以一定利率而获得他人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如果出现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已经触及了刑法,属于刑事纠纷的范畴。
两者一个为民事责任一个为刑事责任,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意。但是非法占有的恶意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在实践中很难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所以更多是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比如:
一、借贷双方的关系
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亲戚、朋友、同事之间,借贷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与交往,往往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
而诈骗则通常发生在认识不久的双方之间,信任往往是借款人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的,如以欺骗的手段让出借人相信其有还款实力、或许以高额回报等。
二、是否虚构借款原因
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事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的借款。借贷则不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形。
三、借款人的实际偿债能力与归还意愿
诈骗往往是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完全没有偿债能力骗取钱财的行为,并且骗取钱财后完全没有还款意愿,以各种方式拖延甚至携款潜逃,而借贷或许因一时经济困难还不上,但借款人一般是有归还意愿的。